6月19日,記者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,《山西省技能人才評價考評人員管理辦法(試行)》印發(fā),該辦法從評價考評人員資格條件、職責權利、培訓認證等多方面構建科學管理體系,為全省技能人才評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。
辦法明確,考評人員分為考評員和高級考評員。其中,考評員可承擔專項職業(yè)能力、學徒工至高級工的考核評價,高級考評員則可覆蓋至技師、高級技師乃至首席技師層級。在資格條件上,考評員需取得本職業(yè)高級工及以上資格或相關中級職稱后從業(yè)滿3年,高級考評員則需具備高級技師資格或高級職稱,且有3年以上考評員經歷。同時,辦法對企業(yè)、高校人員及競賽專家等設置了破格申報條款,如近3年擔任地市級以上職業(yè)技能競賽裁判員可提前1年申報考評員,省級競賽裁判長可直接申報高級考評員等。
在職責權利方面,考評人員需遵守工作守則,簽署誠信承諾書,負責審核考評題目、核查場地設備,按標準獨立評分,對違紀行為依規(guī)處理。同時,考評人員享有接受培訓、維護合法權益等權利,若權益受損可向屬地評價指導部門反映。
申報考評人員資格,需參加相關培訓。培訓認證環(huán)節(jié)采用線上線下結合方式,累計不少于48學時,考核分為通用知識和專業(yè)技能兩部分,均達60分以上合格。考評人員證卡由省職業(yè)技能鑒定中心統(tǒng)一制發(fā),有效期3年,到期可申請續(xù)期。當職業(yè)核心技術或評價標準修訂時,需重新參加培訓認證。
按照規(guī)定,考評人員實行聘用制、輪換派遣制、組長負責制及回避制。聘期一般不超過3年,同時受聘機構不超過3家,考評職業(yè)不超過3個。每場考評小組至少3人,模塊考評人員不少于3人,輪換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,且不得連續(xù)3次在同一機構考評同一職業(yè)。若考評人員與考生存在親屬、師徒等利害關系,需主動回避。(記者 武佳)